各位同学:
根据本校《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因新增吸收名额,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各年级资助生名额分配的基础上,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评审小组审核评定,确定财政税务学院2024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见附件),现予以第二轮公示。
推荐55名同学到学校参与评审,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实名且书面形式向学院427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超过公示期的,一律不予受理。联系人:严老师;联系电话:0571-86731179;邮箱:18965116236@163.com。
注:若资助对象在校期间因个人生活消费问题被同学投诉,经调查后,学院将根据情况酌情考虑取消该资助对象本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资格。
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