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1-12-12 11:44:20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 [2011]204号)(附件1)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1〕307号)(附件2)文件精神与要求,为做好我校“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版教材统计要求

按教育部要求,学校须填报本校本科教材出版情况统计表,各学院(部)须组织教师做好统计工作。出版情况统计是计算教材推荐数量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部)务必认真统计,准确填写。

(一)统计范围

1.教材出版时间在2006年1月至2011年6月期间,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使用的各种形式的教材;

2.教材主编为我校教师(含已退休教师)。

(二)填写教材信息表

1.主编必须按照填表说明,逐项、准确填写《浙江财经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统计表》(见附件2);

2.各学院(部)须于2011年12月19日前将本单位汇总后的纸质版统计表1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办公室,并提交电子版。

二、“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要求

(一)推荐范围

1.推荐教材第一主编须为我校教师;

2.本次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范围为2006年1月至2009年12月期间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使用的各种形式的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教材及涉及课程的教材,不在此次推荐范围内。

(二)推荐形式

分册教材(上、中、下册等)、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实验教材、习题集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系列教材(丛书)可按单种推荐,也可按全册/成套/系列整体推荐。按全册/成套/系列整体推荐的,所包含的教材必须全部符合推荐范围要求,推荐时占一个推荐名额,在评审时所包含的教材均达到规划教材标准方可入选规划教材。

三、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推荐要求,做好推荐申报工作,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和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翁舟峰,电话:87557067(内线88067),邮箱:wzhouf@zufe.edu.cn。

 

附件:1.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3.浙江财经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出版情况统计表 

                 2011年12月8日

2004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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