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校级一类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2-10-23 16:43:16

各部门、各单位:

为推进学校课程建设,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启动2012年度校级一类课程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学校拟立项建设2012年度校级一类课程20门,按专业总数以及新专业设置等情况统筹分配推荐名额。专业数最多的工商管理学院可推荐3门,有专业4-6个的学院可推荐2门,其余学院(部)可推荐1门;体军部由于没有专业,推荐名额为2-3年推荐1门课程;2012年首次招生的新专业所在学院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信息学院可在已有名额基础上增加推荐1门,但必须是新专业核心课程。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申报及立项条件

1.申报课程应由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较丰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担任课程负责人,已主持校级一类课程和各级精品课程超过2门的教师原则上不能作为负责人再次申报。

2.立项课程应尽量选择学生受益面广的课程或专业核心课程,并在师资队伍、教材建设等教学基本条件建设方面具备一定的基础和成效。

3.结合学校课程教学范式改革的推进,学校立项的一类课程应在包括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课程考核方式、课程实践环节等方面具备前期基础和一定的效果,并在立项后有重点、分步骤推进教学范式改革。

4.考虑到校级一类课程今后转型为资源共享课建设的需要,立项课程除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表外,还应在学校网络课堂教学平台上建设好课程网站,并在课程立项后不断补充完善该课程的基本资源,根据课程特点逐步增加拓展资源。

5.立项课程所在二级学院(部)应保证其课程建设和教学活动的条件。

三、立项程序

1.根据《关于调整部分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院教【2012】14号)精神,2012年度的校级一类课程采用推荐备案制,二级学院(部)按照申报条件和立项要求,自行组织本学院的申报和推荐评审工作。

2.二级学院(部)要制定规范的评审规程,应成立评审专家小组进行评审。评审应坚持标准,公开公正,严格要求,保证质量。

3.如发现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评审程序的情况,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在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中予以扣分,并减少该部门明年校级一类课程立项的名额。

4.学校公示后,发文公布立项结果。

四、材料要求

各二级学院(部)于11月21日前将推荐课程汇总表以及申报表一式2份统一交教务处教学建设办公室,并交申报表电子稿,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翁舟峰,电话:87557067,邮箱:wzhouf@zufe.edu.cn。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2012年度校级一类课程推荐名额分配表 

      2. 浙江财经学院2012年度校级一类课程推荐汇总表 
      3.浙江财经学院校级一类课程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2004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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