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确保学院“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教研〔2017〕1号)和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浙财大〔2019〕175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如下综合考核办法:
一、适用范围
“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包括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录取等四个环节。本办法适用报考我院2022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且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二、工作原则
贯彻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和科学选拔的原则,招生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三、工作组织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的“申请审核”制录取工作。学院党委和纪委要加强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全面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2.学院按招生专业成立“申请审核”制面试考核小组,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或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另设秘书1人。“申请审核”制面试考核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考生面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面试。
四、工作职责
1.制定本院“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2.考生资格审核;
3.组织面试工作;
4.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
5.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五、综合考核
1.考核形式
我院2022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方式为综合面试。考生按如下内容顺序进行PPT报告(时间15分钟以内),并回答考核小组提出的相关问题(总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个人简介;
(2)自身的研究经历,包括正在做或之前所做的;
(3)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2.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财政学相关专业知识、外语听说能力、思维能力、科研能力和潜力以及综合素质等。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英语能力(10分)、思维能力(15分)、专业素养(20分)、创新能力(20分)、科研潜质(20分)、综合素质(15分)。
3.考核计分
考核小组各专家独立评分,取专家组的算术平均成绩作为申请者的综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考核时间
我院2022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时间为3月22日上午9点开始。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财政税务学院2022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日程安排表》。
六、面试要求
1.考核平台。我校网络远程考核主要采用钉钉平台,考生应提前下载注册钉钉和腾讯会议软件,并熟练操作。考生须用本人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进行实名认证,并保持报名手机号畅通,有问题将通过电话联系。
2.网络测试:我院统一安排模拟测试,测试时间3月21日9:30-11:00,考生需提前准备(双机位)。
2.硬件设备。网络远程面试采用双机位。一是主机位(钉钉),需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音箱。二是辅机位(腾讯会议),需使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或pad等平板设备(带有摄像头),放于考生侧后方45度,用于监考人员在面试过程中观测考生的后方及周边环境情况。应确保网络信号良好且能满足面试要求,应具有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网络条件。
3.环境要求。要求相对安静、独立,光线明亮;考生周围不能有任何与考核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在场。考核前需向考官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面试。提前熟悉考核流程和软件操作,确保考核全程网络稳定、畅通,视频画面清晰,音频传输流畅。关闭移动设置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考核的应用程序。
4.资格审查。学院将对所有参加考核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核。资格审查材料提交的方式和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考生需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清单: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见附件),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加盖印章。
(5)《浙江财经大学考生诚信面试承诺书》(需本人签字)见附件。
以上材料须合成为一个PDF文件,以“姓名+手机号(钉钉实名认证的号码)+面试材料提交”命名,文件大小为50M以内,登录钉钉面试平台,按照学院在钉钉平台上发给考生的提交通知,压缩为zip格式进行钉钉线上提交。考核前,请登陆面试钉钉平台,按要求签订《浙江财经大学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5.考生准备。参加网络远程面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
6.面试纪律。
(1)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距离电脑屏幕1米距离,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
(2)考生面试过程要注意仪容仪表,保持干净整洁、言语礼貌等,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
(3)考生面试时不得中途离开座位,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违纪。
(4)严禁考生对面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严禁将面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他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面试期间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6)面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及时与学院进行联系,工作人员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安排。
七、录取工作
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结果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研究生院批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者;
(2)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
八、监督和复议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纪检领导小组监督检查招生全过程,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2、如考生在招生过程中存在任何疑义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纪检领导小组投诉或举报,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议。
我院申诉渠道为:
电子邮箱:czsw@zufe.edu.cn
电话:0571-86735233
九、其它
本办法由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