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
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办法

2023-04-20 13:45:48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浙江财经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浙财大〔2022〕138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办法。

一、适用范围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包括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与材料评价、综合考核、录取等四个环节。本办法适用报考我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且已通过资格审查与材料评价的考生。

二、工作原则

贯彻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和科学选拔的原则,招生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两个阶段。

1、专业基础能力测试(100分)

申请人须参加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全面考核申请人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的熟练掌握程度。

考核形式:笔试(闭卷),时间为3小时,由学院统一组织命题。

考核科目:中级公共经济学。

考核时间:4月27日8:30。

2、综合面试(100分)

考核形式:由财政学科博士研究生导师或相关专家组成不少于5人的“综合面试考核小组”,负责对申请人进行考核。申请人须向考核小组对个人科研经历、课题研究计划与设想作出详细陈述。申请人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申请人以PPT方式现场报告15分钟,主要包括个人科研经历、拟开展的研究选题、研究思路和预期目标等。答辩质疑不少于15分钟。

考核内容:主要考核申请人的专业英语能力(10分)、思维能力(15分)、专业素养(20分)、创新能力(20分)、科研潜质(20分)、综合素质(15分)等。

考核计分:考核小组各专家独立评分,取专家组的算术平均成绩作为申请人的综合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时间:4月27日13:30。

财政税务学院2023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日程安排

时间

日程安排

参加人员

地点

备注

4月27日

8:00-8:30

考生报到

全体考生

1号学院楼

321

考生在综合考核资格审查时须递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须提供《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见附件)。社会考生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加盖印章,应届硕士研究生的政审表由就读院系加盖印章。

3.《浙江财经大学考生诚信面试承诺书》(需本人签字)见附件。

4月27日

8:30-11:30

专业基础能力测试

全体考生

1号学院楼

321

凭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

4月27日

13:30-18:30

综合面试

全体考生

1号学院楼

321

凭身份证提前20分钟进入候考区候考


四、录取办法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后综合考核(满分100分)=专业基础能力测试×5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50%。录取时按综合考核总分排名择优录取,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录取结果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五、监督和复议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纪检领导小组监督检查招生全过程,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2、如考生在招生过程中存在任何疑义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纪检领导小组投诉或举报,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议。

我院申诉渠道为:

电子邮箱:czsw@zufe.edu.cn

电话:0571-86735233

六、附则

本办法由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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