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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财政税务学院第四届“财税鸣笛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1-04-16 09:11:10

学院各班:

为展现优秀学生的风采,树立青年学生榜样,激励学生奋进向上的品格,弘扬学院的良好风貌,我院决定开展第四届“财税鸣笛人”评选活动,进一步推进学院学风建设。根据《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财税鸣笛人”评选标准细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全体学生

二、报名方式

申报者请于2021年4月23日下午4点前将填写好的申请表(附录可下载)电子稿发送至czxybgs2011@163.com,纸质稿一式三份,交至1号学院楼402教室旁的资料收集柜的对应框内。注:本次活动以个人或集体(寝室或班级)为单位进行报名,两者可同时申报。

三、评选办法

(一)评审团组成

1.财政税务学院、系领导

2.财政税务学院辅导员老师

3.学生评审员(自荐产生)

(二)评选过程

1. 初选:整合上交的申请表,按奖项分类。评审团将秉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筛选符合《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财税鸣笛人”评选细则》的选手。入围初选的学生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

2.复选:按照百分制评选“财税鸣笛人”各分设奖项。具体评选细则如下:

(1)评审团打分(占总比50%)

评审团各组依据候选人上交材料按百分制对各位学生打分,各组评审团打分成绩按50%、30%、20%的占比计算该位同学的评审团打分成绩,评审团打分成绩乘以50%计入总成绩。

(2)线下答辩(占总比50%)

学院组织进行线下答辩,根据学生现场表现(包括思想、内容、语言、仪表四个方面)进行打分,线下答辩成绩乘以50%计入总成绩。

3.终选:总成绩出分后,最终获得“财税鸣笛人”荣誉称号的学生名单将在学院微信公众号“浙财财税鸣笛人”上公示。

四、活动加分细则



五、咨询办法

任何疑义可发送邮件或致电咨询:

1.财政税务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公邮:czxybgs2011@163.com

2.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

朱老师:0571-86754690

黄同学:18958023273

王同学:15257558956

谢同学:13989728856

                                       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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