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知联公益教育基金”奖学金评审办法,现将2021年 “知联公益教育基金”奖学金申请及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知联公益教育基金”奖学金申请及评选面向全日制在校大学本科三、四年级学生。
二、奖学金名额及分配
本年度“知联公益教育基金“奖学金名额10名,奖金为3000元/人,具体专业和名额如下:
财政税务学院 |
财政学 |
1 |
税收学 |
1 |
会计学院 |
会计学 |
1 |
财务管理 |
1 |
审计学 |
1 |
资产评估 |
1 |
金融学院 |
信用管理 |
1 |
信息管理与人工智能学院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 |
法学院 |
法学 |
1 |
数据科学学院 |
应用统计学 |
1 |
三、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纪律处分;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勤俭节约,道德品质优良,师生反映良好;
3.学习成绩优异,本年度综合素质测评居该专业前10%;
4.事业驱动力强,认同知联文化,就业意愿强烈;
5.本学年所在寝室为B级及以上寝室。
限制条件:
“知联公益教育基金”奖学金申请者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必修课成绩全部及格(不含补考);
2.本学期已注册的学生;
3.同一学年没有获得其它企业奖学金(浙农-阳光、泰隆之星等)或国家奖学金、助学金。
四、评审步骤
根据评选工作要求,学院各班级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及评选工作,应保证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材料:
(一)申请(11月中旬)
符合条件学生下载填写: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一)和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二),并将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一)交至所在学院辅导员处审核签字盖章,纸质版交至财政税务学院周老师处(1号楼42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akemti@163.com (格式:学院+专业+姓名),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1日。
(二)审核及公示(11月下旬)
“知联公益教育基金”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获得者名单,并将评审结果公示。注: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办法下达每年奖学金名额指标,并视实际申请情况调整各专业奖学金人数及金额。
五、其他优惠
“知联公益教育基金”奖学金获得者,毕业时可免实习直接录用到知联集团下属事务所。
六、其他
奖学金申请者须对本人申请材料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欺诈组织等行为,调查属实的,“知联公益教育基金”评审委员将撤其称号,追回当年奖助学金,并予以相应纪律处分。如有其它不明事宜,可致电 0571-86732306 周老师问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