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届毕业生学生党员:
为保证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相关工作条例,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关系转移去向单位
(一)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必须转出。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一般转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组织关系转出后,必须由本人在有效期内到接收单位转接组织关系。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需在1个月内,凭原介绍信(第二、三联齐)向各党支部申请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二)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必须转出至研究生录取单位。
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按规定转至户籍所在地,或保留在学院。保留在学院的需在5月25日向各支部申请,并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出国(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登记表》,待学院党委审核批准后方可保留。
(四)未落实去向的毕业生党员,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
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二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基本流程
(一)去向单位为省外单位或其他非系统建库单位
目前浙江省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没有和全国联网,故省外暂无法接收网上组织关系转接,目标党组织应根据党员介绍信、党员档案等信息将党员信息重新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去往省外单位的毕业生党员,转接流程如下:
1、第一步 向支部报告、登记组织关系转出去向(详见附件1)
2、第二步 在学院党建工作站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
3、第三步 凭纸质介绍信到目标党组织报道,落实组织关系并开具回执
4、第四步 回执交给各支部书记,并拍照发到给学院党建工作站邮箱CSdjgzz@163.com学院收到回执后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转接
5、第五步 目标党组织将党员信息重新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6、转接完成
去往银行等其他非系统建库单位的网上暂时无法转接,需开具纸质介绍信,流程参照省外转接流程
(二)去向单位为省内校外单位
去向单位为省内校外单位的毕业生党员,转接流程如下:
1、第一步 向支部报告、登记组织关系转出去向(详见附件2)
2、第二步 学院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转接并生成介绍信
3、第三步 到目标党组织报道,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接收
4、转接完成
(三)去向单位为校内
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转接流程如下:
(1)第一步向支部报告、登记组织关系转出去向(详见附件3)
(2)第二步学院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转接并生成介绍信
本人在学院领取介绍信
(3)第三步到目标党组织报道,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接收
(4)转接完成
省内转接介绍信为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不具有效力,只做信息提示使用。
(四)因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而把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的毕业生党员,转接流程如下:
(1)第一步 申请
本人5月25日前向所在支部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详见附件4),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
(2)第二步 各支部汇总后交学院党委审批(详见附件5)
(3)第三步 经学院党委审批后,报学校组织部登记备案
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时间一般为2年,出国(境)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应纳入流动党员支部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本人情况,按时参加组织生活,自觉交纳党费,履行党员义务。待落实组织关系转接去向后,要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转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条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请各支部在6月5日前以支部为单位把各汇总表及出国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登记表上交给学院党建工作站,谢谢配合!
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