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科生苑 > 正文
2022-05-30 10:46:14
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浙农·阳光”奖学金评选办法》文件要求,学院经过层层评审,拟推荐1名同学参加校级评审。具体名单如下:
19财政3班 刘纾贝
对学院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于6月1日下午4:00前反馈至学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地址:学院楼427。
财政税务学院学工办
2022年5月30日
上一篇:关于给予伊萱萱等34位同学通报表扬的决定
下一篇:学院举办宁波银行校园招聘宣讲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