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精准扶贫,扶贫精准”的资助理念,形成有机结合的“多元互补”资助模式,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财政税务学院制定“资助育人”主题发展性资助项目,设立相关研究课题并进行立项资助。现将2022年度“资助育人”项目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我院2022-2023年度被认定为资助对象的在校学生(本次活动不针对毕业班);
2.申请者及成员须具备实施该项目研究条件和研究能力;
3.申报项目要求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技术可行,有创新性、实用性以及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二、课题指南
项目课题题目可自行拟定,但须与本学科相关,也可从以下题目中选取:
2022zzyr01:促进共同富裕的税收制度与政策研究
2022zzyr02:共同富裕背景下的直接税改革
2022zzyr03:支持乡村振兴税收政策研究
2022zzyr04:数字经济下智能财税系统研究
2022zzyr05:数字经济与企业财税专题研究
三、课题立项
(一)遴选标准
学院资助小组将根据申报课题的选题内容、研究基础、研究思路等因素,组织相关人员评审,确定立项资助课题。2022年度计划资助课题不超过15项。
(二)申报流程
1.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写《财政税务院“资助育人”项目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件一),并将有关材料于2022年12月8日前申请书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送交学院427办公室,电子版(邮件名:2022年“资助育人”课题+负责人姓名)发送到指定邮箱(1623718843@qq.com);
2.学院资助小组组织专业教师对申请书进行评审,统一发文公布科研立项资助名单。
四、课题结题
立项课题须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完成研究并结题。课题研究的主要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在工作实践中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设计方案。由课题负责人将课题研究报告(或设计方案)等材料报送学办427室。学院资助小组将组织专家对结题成果进行验收。
五、立项资助项目及经费管理
1.课题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截留、挪用;
2.课题经费由学院“资助育人”经费予以支持;
3.课题经费由学院拨付给课题负责人;
4.课题验收结题后,课题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学生证领取经费,其中命题课题1500元,自命题课题1000元。
六、项目实施
1.“资助育人”课题一经立项,课题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力量实施,按进度要求认真执行,不得延期;
2.学院资助小组不定期对课题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计划执行或工作无进展者,及时督促其改进直至终止课题;
3.对于被要求终止的课题与无故终止的课题,由学院资助小组批准撤项。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请“资助育人”课题,课题组主要成员不得申请下年度“资助育人”课题;
4.由于其它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题的课题,由课题组提出申请,经学院资助小组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学院批准撤项;
5.对优秀的课题研究成果,将推荐到学院参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