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财经大学校企合作协作书》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开展首届“远东教育”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首届“远东教育”奖学金评选对象主要面向财政税务学院、会计学院、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经济学院等2024届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毕业生。
二、奖励情况
2024届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毕业生共20名,财政税务学院、会计学院、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各4名,其中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生各2名,每人授予奖学金5000元。
三、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品德端正、为人诚信,积极要求进步;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上一学年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30%;
3.遵章守纪、乐于助人;
4.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5.对远东控股集团有较为全面的了解,且具有较高的文化认同感;
6.学生干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7.申报者需同意参加实习选拔并接受赴远东控股集团(含下属企业)实习研修2个月的要求。
四、评审步骤
(一)申请及初评
1.学生根据条件提出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于12月7日16:30前将书面和电子稿分别报送。
本科生:word版(附件1)书面稿于截止日期前送至1号学院楼427办公室苗老师处。附件1和附件2两份材料的电子版于截止日期前发送至邮箱764504592@qq.com
研究生:word版(附件1)书面稿于截止日期前送至1号学院楼427办公室向老师处。附件1和附件2两份材料的电子版于截止日期前发送至邮箱xlcug52@163.com
五、荣誉表彰与后续培养
(一)荣誉表彰
学校将与远东控股集团共同组织表彰大会,对授奖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后续培养
远东控股集团将从获奖学生中选拔1名学生作为校园大使,负责远东控股集团校招前期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此外,远东控股集团还将从获奖学生中选拔不少于6人赴集团公司(含下属企业)实习研修2个月,并提供相应食宿安排及补贴。
六、其他事宜
对已获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学校将撤销其所得奖项,追缴已发奖金,并按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财政税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