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
为宣扬优秀学子的风貌,树立学生的学习榜样,表彰学生积极进取的精神品格,弘扬学院的良好风貌,我院决定开展第七届“财税鸣笛人”评选活动,进一步推进学院学风建设。根据《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财税鸣笛人”评选标准细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全体学生
二、报名方式
申报人请于2024年4月7日23:00前将填写好的申请表(下载附件获得)和证明材料电子稿发送至czxybgs2011@163.com,无需提交纸质稿。
注:提交的纸质稿应包括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本次活动以个人或集体(寝室或班级)为单位进行报名,两者可同时申报。
三、评选办法
(一)评审团组成
1.财政税务学院领导
2.财政税务学院辅导员
3.学生评审员
(二)评选过程
1.初选:整合上交的申请表,按奖项分类。评审团将秉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筛选符合《财政税务学院第七届“财税鸣笛人”评选》的候选人。入围初选的学生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和财税鸣笛人微信公众号公示。如果上交材料缺乏佐证或不符合要求,将直接取消评审资格。
2.复选:按照百分制评选“财税鸣笛人”各分设奖项。具体评选细则如下:
(1)材料打分(占总比50%)
评审团各组依据候选人上交材料按百分制对各位学生打分,评审团打分成绩乘以50%计入总成绩。
(2)答辩打分(占总比50%)
学院组织进行线下答辩,根据学生现场表现(包括思想、内容、语言、仪表四个方面)进行打分,线下答辩成绩乘以50%计入总成绩。
(3)各评审小组占比
财政税务学院领导、财政税务学院辅导员老师、学生评审员打分成绩分别按50%、30%、20%的占比来计算该位同学的总成绩。
3.终选:总成绩出分后,最终获得“财税鸣笛人”荣誉称号的学生名单将在学院微信公众号“浙财财税鸣笛人”上公示。
四、活动加分细则
“财税鸣笛人”活动德育分加分细则 |
类别 |
加分分值 |
获得“财税鸣笛人”称号 |
2 |
参与活动并入围复选答辩 |
1 |
五、咨询办法
任何疑义可发送邮件或致电咨询:
1.财政税务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公邮:czxybgs2011@163.com
2.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
张老师:0571-86731179
陈同学:15267793239
储同学:13505735403
吴同学:19357391930
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