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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浙江财经大学“勤工助学之星”“三助岗位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

2024-05-07 17:08:28

学生各班

为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和社会责任意识,深入挖掘自立自强、诚信励志、感恩奉献、勇于担当的优秀典型,引导广大受助学生争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浙江省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65号)有关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4年浙江财经大学“勤工助学之星”“三助岗位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勤工助学之星”:财税学院参加勤工助学的本科在校生;

“三助岗位之星”:财税学院担任助教、助研、助管的研究生在校生。

二、基本推荐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勤奋学习,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5. 学习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认真履行“勤工助学”或“三助”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

三、材料基本要求

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励志故事、岗位经历和心得感悟,体裁不限,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可以图文并茂,展现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奋斗创新、感恩奉献、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要求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文风平实、真实生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被推荐资格。

四、活动实施

学院组织开展“勤工助学之星”“三助岗位之星”推荐报送活动。学校将结合报送情况组织专家对报送事迹材料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勤工助学之星”(不超过3名)、“三助岗位之星”(不超过3名)参加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的“勤工助学之星”“三助岗位之星”优秀个人典型和推荐学习个人遴选。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通过官网及“教育之江”官微报道、编印优秀事迹图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先进事迹和经验做法,并择优推荐至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报送方式

请学生推荐材料、推荐汇总表打包后于5月152400前发送到指定邮箱。

“勤工助学之星”学生推荐材料:以“财政税务学院勤工助学之星+姓名”报送的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18965116236@163.com联系人:严老师,联系电话:0571-86754690。

“三助岗位之星”学生推荐材料:以“财政税务学院三助岗位之星+姓名”报送的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1043398349@qq.com。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71-86735233。


附件1:2024年财政税务学院学生“勤工助学之星”推荐汇总表

附件2:2024年财政税务学院学生“三助岗位之星”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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