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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财政税务学院2025年“泰隆之星”奖学金的通知

2025-10-27 11:26:24

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奖学金协议书的要求,现将2025年浙江财经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及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浙江财经大学热心公益、品学兼优的在校全日制大学生(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研究生)。在校期间参与过“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或获评过“泰隆之星”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二、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泰隆之星”奖学金名额20人,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爱国和爱社会主义相统一;

2.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积极向上,乐于助人;

3.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4.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5.热心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6.同等情况下,经学校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优先;

7.学习优良、刻苦努力,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居班级(或同专业年级)前30%。

四、评审步骤

根据评选工作要求,为保证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推荐人选、上报材料。

(一)申请及初审

请申请人在112日前上报初评材料并填写好2025泰隆奖学金评审汇总表共享表格。

电子版:“泰隆之星”奖学金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1)和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纸质版: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和获奖佐证材料

统一报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楼42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zswpjpy@163.com,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选择参加“泰隆之星”奖学金评选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获得“浙农-阳光”奖学金的资格。

(二)复审

学校和“泰隆之星”奖学金资方代表对申请材料复审,确定入围候选人。定出不少于获奖名额人数的候选人,参与最终评选环节。

(三)决赛

学校和“泰隆之星”奖学金资方代表组织召开评审会,候选人进行公开展示(PPT汇报等形式),限时5分钟、评委进行点评并打分,按总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最终获奖学生。

五、名额分配

财税学院共计2名。

六、专属福利

1.“泰隆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可获得泰隆银行超级实习生项目二面直通卡、泰隆银行校园招聘二面直通卡(仅限使用一次)。

2.“泰隆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可选择获得由泰隆银行专属定制的纪念卡片——“泰隆之星”借记卡,享受积分、卡券等权益(具体权益以泰隆银行解释为准)

3.“泰隆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可优先获得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实习机会,公益项目参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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