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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政税务学院2026届省级优秀毕业生以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6-01-07 09:29:54

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6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181号)和《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审办法》(浙财大〔2025〕301号)文件要求,现就评选2026届省级优秀毕业生以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省级优秀毕业生:

一、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三)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四)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各项条件,在当届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产生

二、评选比例及名额

本学院名额为16名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

《2026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1)

(二)报送时间

2026年1月22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zswpjpy@163.com。同步填写好群内的共享表格





校级优秀毕业生:

一、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积极上进,无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有良好的的卫生习惯。

)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学生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曾获校优秀学生三等(含)以上奖学金;

2.各方面表现突出,曾获十佳大学生、十佳青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最美寝室长、文明寝室长、文明好室友、优秀青年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之一;

3.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无不及格;

4.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总平均成绩列班级(或同专业年级)前30%;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在校期间每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

6.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在校期间所在寝室为B级及以上寝室。

(三)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

1.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未通过;

2.毕业离校前不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

二、评选比例及名额

本学院名额为41名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

1.《浙江财经大学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一式正反面打印

2.《浙江财经大学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汇总表》(附件3)

(二)报送时间

  于2026年115前将电子版材料(附件2,附件3)发送至邮箱:czswpjpy@163.com,同步填写群内共享表格,将纸质版材料(附件2)签字交至1号学院楼422办公室王老师处。


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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