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财政实验班考生:
根据财政税务学院“财政学专业拔尖人才实验班”招生选拔相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高考成绩排名、面试等程序,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总成绩(按单科满分150分及文理科系数折算后)/4.5*50%+面试成绩*50%)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结束后,确定正式录取学生名单。对于公示期间核实有考生条件不符合,将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时间:2017年9月27日—2017年9月28日下午16:00。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财税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0571-87557088。
地址:财政税务学院教学办(1号学院楼423)
财政税务学院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