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页 > 本科生苑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第十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通知

2018-07-26 10:58:46

学院各班:

为进一步发挥科技竞赛的育人作用,提升我校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现将组织开展浙江省第十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拔的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创新放飞梦想 创业成就人生

二、参赛对象

在2019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三、竞赛方式

学生可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申报参赛。

四、实施步骤

竞赛分动员部署、学院竞赛、校级比赛、省级决赛和总结表彰五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9月)。学院按照相关要求和往届开展情况及时部署,建立竞赛组委会,明确竞赛步骤和评审标准。同时,积极争取校内有关部门支持,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学院竞赛阶段(2018年10-11月)。学院举行院赛并准备作品参加校级比赛。

3、校级竞赛阶段(2018年12月)。学校组委会将在12月上旬举行校级复赛,12月中旬组织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级决赛。

4、省级竞赛阶段(2019年4月上旬—5月下旬)。省级组委会将在4月上旬举行复赛,5月下旬组织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级决赛。

5、总结表彰阶段(2019年6月)。省级竞赛组委会将表彰浙江省第十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项目和集体,并在此基础上择优上报作品至全国竞赛组委会。

五、注意事项

1、参赛资格。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2019年6月1日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

本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 若在决赛当年6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 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 若通过, 则按博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 按照前两年为硕士、后续为博士学历申报作品。医学等本硕博连读生, 按照四年、二年及后续分别对应本、硕、博申报。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方向的作品)、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2、参赛作品须经作者本人或集体申报,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同时审核确认(作品申报书见附件1)。

3、学院10月份举办专项培训会,并请于2018年11月5日前将参赛作品一式三份、作品汇总表一式一份送至学院楼429办公室,电子稿上传至邮箱csxc2017@163.com

4、本次竞赛每件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参加答辩人数不超过2人,每件集体作品学生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校级决赛答辩名单需与复赛文本保持一致,不得作任何更改。

联系人:沈同学   陈同学

联系电话:18758233021   13116729826

电子信箱:csxc2017@163.com

附件:1.浙江省第十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2.浙江省第十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汇总表

                                                  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委员会

                                                               2018年7月25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