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各班: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浙财〔2023〕298号)和《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财大财〔2024〕9号)等文件精神,在学生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拟推荐:2023级财政学专业刘纾贝、2022级财政学专业金子怡、2022级税务专业刘婉凌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推荐2021级财政学专业林飞腾(博士)、2022级税务专业袁婕参加学校国家奖学金竞争性评审。最终结果需待学校终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12日-10月15日,若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可通过邮件、来电等形式联系,联系电话:86735233,邮箱:yjspjpy@163.com。若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之前实名反馈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