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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4 10:14:07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和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经研究,我校“五·四”青年节放假安排如下:
5月4日(周三)上午全校正常上班、上课,下午师生中年龄在28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其他人员正常上班。
校长办公室
2010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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