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教函[2015]2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成立2013-2017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教高函[2013]4号)的精神和教育部高等学校财政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学教指委”)2015年度的工作安排,财政学教指委决定举办2015年财政学专业第三届暑期师资培训。
本届师资培训由财政学教指委委托财政学教指委委员所在单位广东财经大学承办,培训内容围绕“依法治国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学类专业教学改革”二个领域设置相关专题,聘请在相关领域有深入研究的财税学界资深教授和专家学者,对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如何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我国财政学类专业教学改革的经验与思考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授课师资将来自中国社科院、财政部财科所、中国税务报、北京大学、厦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广东财经大学等高校与科研院所(参见附件二)。
本次暑期师资培训时间为2015年7月6日至10日,7月5日报到。报到和培训地点为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麗枫酒店(具体参见附件三地图)。
本次师资培训免收培训费,往返交通和住宿费自理。请您务必在2015年6月5日前将培训报名表(参见附件一)发送至邮箱fyz_gufe2015@163.com,或邮寄至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方元子 老师收(邮编510320),或传真至02084096886。
 
 
教育部高等学校财政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上海财经大学(代章)
2015年4月
附件一:
 
培训报名表
| 姓名(性别) |   | 
| 工作单位 |   | 
| 职称/职务 |   | 
| 联系方式(电话、手机) |   | 
| 电子邮箱 |   | 
| 抵达广州的时间、航班、车次 |   | 
注:请在6月5日前发邮件、邮寄或传真回执。
 
培训部门联系人:
伍春梅,电话:02084096886、13922132333(手机)
方元子,电话:02084096886、13694285011(手机)
邮 箱:fyz_gufe2015@163.com
传 真:02084096886
附件二:
培训课程安排
| 时 间 | 内容 | 授课人 | 
| 7月6日上午 | 专题一:关于大国财政的几点思考 | 樊丽明 | 
| 7月6日下午 | 专题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我国财税改革 | 贾  康 | 
| 7月7日上午 | 专题三: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与我国财政学科的发展 | 高培勇 | 
| 7月7日下午 | 专题四: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思考 | 杨灿明 | 
| 7月8日上午 | 专题五:我国地方税体系建设的若干问题 | 刘  佐 | 
| 7月8日下午 | 专题六:税收法定原则与我国税收法治建设 | 刘剑文 | 
| 7月9日上午 | 专题七:从经济学教改看财政学类专业的教改 | 雷根强 | 
| 7月9日下午 | 专题八:如何贯彻与弘扬新预算法 | 蒋  洪 | 
| 7月10日上午 | 专题九:财政学类专业的教改经验与问题 | 于海峰 | 
| 7月10日下午 | 研  讨:财政学类专业的学科发展与教学改革 | 刘小兵 | 
 
授课师资介绍:
樊丽明:教育部财政学教指委主任委员,上海财经大学校长;
贾  康: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
高培勇: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
杨灿明:教育部财政学教指委副主任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
刘  佐:中国税务报总编;
刘剑文: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雷根强:教育部财政学教指委副主任委员,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党总书记;
蒋  洪: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于海峰:教育部财政学教指委委员,广东财经大学副校长;
刘小兵:教育部财政学教指委秘书长,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
附件三:
培训交通指南
 
乘车(机)至广东财经大学麗枫酒店交通指南
酒店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亦称仑头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校园内
酒店电话:020—66882000
 
【广州白云机场】距离广州白云机场39公里,乘坐出租车:45分钟约150元;或从机场乘坐机场快线6号B线(23元)到新珠江大酒店,再坐出租车(约20元)到酒店。
【广州火车东站】距离广州火车东站10公里,乘坐出租车:17分钟约30元。或乘坐地铁3号线到客村站D出口,换成14或37路公交车到终点站(校正门口)。
【 广州火车站 】距离广州火车站17公里,乘坐出租车:30分钟约49元;或乘坐地铁5号线到珠江新城站转3号线到客村站D出口,换成14或37路公交车到终点站(校正门口)。
【广州火车南站】距离广州火车南站20公里,乘坐出租车:20分钟约55元;或乘坐地铁2号线到昌岗站,换乘坐地铁3号线到客村站D出口,换成14或37路公交车到终点站。
 
注:因学员较多,学校正值假期,将不组织接站(机),请学员自行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