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专任教师五级及以下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2014-12-17 08:57:33

根据浙财大[2014]211《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置和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文件的相关精神以及《关于开展学校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开展我院专任教师五级及以下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称聘任的积极作用,激励广大教师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创新评价机制,强化政策导向,突出实绩与能力,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基本原则

本次聘任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与对象

目前已聘任在学院专任教师五级及以下岗位的在职在岗教师,2014228日以后进校的教师不再此次聘任范围内。

三、岗位职责、聘用条件、目标任务

参见《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及浙财大[2014]211号《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置和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相关规定。

岗位设置和结构比例

此次聘任,学校核定我院专任教师的岗位数如下:

副教授:11人,五至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0:40:50

讲师:10人,八级至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0:40:30

初级:1人,十一、十二级之间的机构比列为50:50

五、聘用工作时间安排

1.1217-18日,公布学院岗位设置数,五级及以下专任教师递交申请表(详见附件)至学院行政办公室,同时电子稿发至学院邮箱czgggl@zufe.edu.cn,

2.12月19,审核申请人材料。

3.1219-22日,公示申请人材料。

4.1222-23日,召开学院岗位聘用评议小组会议。

5.1224-26日,公示学院拟聘人员名单。

6.12月29,将聘任结果上报学校。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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