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2020-06-28 15:07:18

各位老师、同学:

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是高校实践教育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创新人才培养,提升专业和学科竞争力和影响力,引导大学生了解国情、省情、社情、民情,培养大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加强科研创新能力,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今年暑期社会实践采用“就近就便”原则,返家乡开展社会实践服务,避免大规模、大跨度的集中性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云实践”线上活动。实践团队与个人开展实践需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落细落实安全防控工作。师生在外调研时,需严格遵守当地及被调研单位的防控要求,除外省同学就近开展社会调查外,凡是由老师带队的,一律不准出省。

二、团队组建

团队采用“指导教师立项、学生自主参与”的方式组建,每支团队的学生人数为5-8人,可跨年级、跨专业组队,鼓励研究生和本科生共同组队。团队的负责人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名。团队成员采用“双向选择”产生。

三、项目主题

1.乡村振兴与农村经济发展状况调查

2.复工复产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调查

3.县乡财政运行状况调查

4.减税降费与企业获得感状况调查

四、项目确定

社会实践项目主题应紧密结合学院各学科和专业发展,契合项目指导教师的研究特长,立足调查研究。项目确定采用申报制,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每个专业项目申报不得少于1项,鼓励多报。学院投入专项经费资助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学院每个系所属专业立项项目最多为5项,每项资助5000元,经费采用从专业建设经费中列支的方式。各项目资助经费除用于团队调研实际支出外,剩余经费用于学生的不少于50%。

五、实践地点的落实

团队可根据事先设计的实践内容和团队的实际情况自行联系落实实践地点。为方便联系,各团队负责人到学院办公室开具有关证明,然后自行与实践地联系。

六、实践活动成果结项要求

学院将组织专家在2020年9月对学院立项项目进行结题评审,评审主要参考项目取得的实践成果,主要包括提供给地方政府的对策建议、调查报告、媒体报道、活动图片及与实践选题相关的论文、课题立项和竞赛获奖等。结项不通过的学院将撤销经费资助。

七、时间安排

2020年7月14日前,带队老师填写《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表》(附表一),并将以上表格电子稿上交至教学办公室吕涛老师处,邮箱:csjxb415@163.com。由教学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020年7月17日前,学院公布项目立项名单,并组织学生报名,团队成员由项目指导老师择优录取产生。

2020年7月30日前,各项目组按计划进行调研,调研结束后认真撰写调研报告,汇总调研成果。

2020年9月14日前,填写《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结题表》,并将此表与相应的结题佐证材料上交至学院办公室。学院根据调研报告质量、成果发表情况、社会反响等指标,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考核验收,并公布考核结果,进行经费报销事宜。

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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