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入推进“分层分类”教育,财政税务学院将面向2018级财政学、税收学专业学生组建“税务师方向班”。现就“税务师方向班”的招生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在财政学、税收学专业既有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上,“税务师方向班”将着重强化税收实务及相关专业知识和实务操作能力的学习,培养日后有志于从事涉税服务及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班级组建方式
本方向班在不改变学生原专业归属的基础上,采取集中授课等方式完成相关课程,集中授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周周二或周四下午。
入选本方向班的学生,需要按照原专业规定的培养方案和学分要求来修读相关的课程,同时再参加本方向班规定的相关课程。
入选本方向班的学生,可以按相关规定提前报名参加税务师资格考试。
三、招生选拔
1.选拔对象:财政税务学院2018级学生
2.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基础,日后有志于在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各类专业涉税服务机构、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等部门从事涉税服务及相关工作;
(2)《基础会计》和《中国税制》均75分以上(含75分)。
3.报名:申请学生需填写报名表(表格见附件),并将表格于2020年9月23日16点前交至财政税务学院(1号楼)425(教学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面试
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以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学生名单。
五、录取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基础会计*25%+中国税制*25%+面试成绩*50%}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名额不超过40名。
六、时间安排
1.2020年9月17日14:00,在1号学院楼106教室举行招生宣讲会;
2.2020年9月21日—2020年9月23日,学生报名,并提交报名表,报名于23日16点前截止;
3.2020年9月25日,学院组织资格审查,并在学院网站公布面试学生名单;
4.2020年9月26-27日,组织面试,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5.2020年9月28-30日,在财政税务学院网站对拟录取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确定正式录取学生名单。
6.2020年10月9日,税务师方向班学生正式开课。
七、其他
1.学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如有弄虚作假,
2.报名联系人:方老师,办公电话:0571-86735753;
3.其他未尽事宜见本网站后续通知。
财政税务学院
202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