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税务学院2025届学生毕业论文写作安排的通知

2024-10-14 08:20:10

学院各系、2025学生各班: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现将我院2025学生毕业论文工作安排如下:

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的总体要求参照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暂行规定(2014-7-8)文件执行。

一、毕业论文管理系统

2025本科论文采用浙江财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通过学校信息门户-毕业论文系统进入),待2025学生信息导入完成后,将于10下旬开通系统登录账号。论文系统使用指南见附件1毕业论文规范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

二、选题

1.选题必须符合本科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体现学科的特点,有助于发挥学生创新精神,培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选题应着重考虑与实践基地、科研和教学相结合的课题,坚持“真题真做”。

2.学院有一定数量的毕业论文备选题目(或参考方向),具体参见附件3。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般由指导教师(综合导师,下同)拟定,也可由学生与指导教师共同商定。选题确定后共同拟定写作思路,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饱满,学生撰写论文写作提纲并在论文系统中上传供导师审核。

三、开题报告

1.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必须按规定完成开题报告,教师在系统内对报告进行批改审阅。未完成开题报告者,不得安排论文(设计)写作。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的撰写格式规范参见《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详见附件2

2.学院将统一组织开题(报告)答辩,并安排记录员记录,时间可参考“毕业论文写作进度安排”,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学院网站。开题结束后,学生需将开题老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论文指导老师。学生开题报告经答辩组长审核通过后方能进入毕业论文(设计)撰写环节。

四、论文撰写

1.毕业论文的正文字数要求在8000字以上,毕业设计要求附有相关设计材料。

2.毕业论文必须按《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格式规范》的规定撰写,详情参见附件2,并按时将论文提交至系统。论文撰写可参照往届优秀毕业论文,详见图书馆网站-数字资源-浙财文库-学位论文-优秀学士论文或者论文系统(以账号登录后显示优秀论文)。

五、论文指导及评阅

1.论文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严格把关,定期关注论文(设计)进展情况,并在论文管理系统中体现对学生的指导记录。

2.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后,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应及时进入系统查看学生已提交的论文,进行评阅工作,并在系统内填写《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评阅单》,评语要客观详实、言之有物、具有针对性,杜绝千篇一律。

六、论文查重及答辩

1.答辩时,实行论文指导教师回避制度。

2.指导教师评阅不合格、评阅教师评阅不合格、查重不合格(重复率≤20%为合格)学生,不得进入答辩环节。

3.论文评阅不合格以及查重不合格的学生,进入延期答辩,其论文经过修改符合要求后方可参加答辩。延期答辩在6月初完成。

4.答辩过程中应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一人一册,归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档案材料。

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在校期间具有两次答辩机会,首次答辩不及格者可以申请二次答辩。第二次答辩的时间建议安排在毕业典礼之后,同时不得晚于当学期学校放假前一周,具体工作由学院安排。未通过论文二次答辩或二次答辩前仍未通过重复率检测的学生,其论文成绩记为不及格。论文成绩不及格的学生须延期毕业。

七、论文写作进程安排

1、202410月,2025届学生毕业论文动员大会;

2、20241231,在系统内完成开题工作(学生提交开题报告并确定在系统内已获得指导老师同意进入开题答辩,故提交后请及时提醒指导老师审核);

3、202516日—2025110,学院组织开题答辩;

4、2025年2月24日—2025年2月28日,学院组织开题二次答辩;

5、2025年3月26日前,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初稿,在系统内完成相关工作,并确认系统内已获得老师认可;

6、2025年4月20日前,毕业论文定稿,并完成个人查重工作。学生将符合要求的论文定稿和查重结果在系统内提交,并确保获得老师审核通过,同意进入毕业答辩(注意:在系统内提交论文定稿的同时,将查重报告以附件形式同时上传进系统,没有查重报告的将不可进入答辩环节);

7、2025年4月23日前,学院对所有论文定稿进行统一查重;

82025年5月上旬,论文答辩及最终成绩评定。

9、2025年5月下旬,完成论文延期或二次答辩工作。

八、档案管理

1.电子档案

学生论文相关的整套材料全部存放于论文系统中。学院将整套材料进行电子存档,包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材料和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果材料。

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材料包括: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材料(包括组织领导机构、计划、选题、开题、中期检查、指导、撰写、答辩、成绩评定、总结等)。

2.纸质档案

由于使用论文管理系统,纸质存档材料包括3类:1.学生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2.学生及导师亲笔签名的论文检测报告;3.答辩记录本。上述材料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存档。

、论文抽检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规定,本科毕业论文每年抽检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如查实毕业论文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将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其他

1.学院和论文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在指导过程中通过预警、抽查、询问等方式早发现、早干预问题。学校将在答辩前开展学术不端检测工作。

2.学校鼓励学生在导师指导下,从事高水平论文写作和设计创作,将在论文答辩后开展“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

3.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研究能力的专业型人才,提高学生参加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和创新活动的积极性,鼓励学生参与各种科研项目及实践创新活动,为学生提供多样化选择,学校制定了《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办法(试行)》,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办法申请免写毕业论文,详见附件5。

4.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后,学院应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认真总结,总结要有一定的数据分析,包括:完成的质量情况;指导教师数、人均指导学生数、结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完善措施等,并将总结报告上传到论文系统中。

财政税务学院教学办

2024年10月12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