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地方财税治理能力动态监测与智能预警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于2024年12月入选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培育实验室,是我校重点建设的省级学科平台。实验室以推动新时代财税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己任,旨在通过多源财税大数据融合技术,实现以数据驱动的地方财税治理能力动态监测、智能预警与智慧决策实验研究。实验室依据地方财税大数据,形成以财税治理能力的动态监测、评价、预警和决策为导向,实现实验室的数据驱动和行为模拟两大功能。实验室设有三个研究方向:地方财政治理能力动态监测与评价;地方财政治理能力智能预警机制研究;地方财政治理智慧决策支持系统开发。
为进一步推动实验室的快速发展,实现高质量学术成果产出,实验室决定开展2025年度自设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本次课题申报面向浙江财经大学校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
(二)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在读博士研究生或不具备高级职称的,须提供至少两位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三)每位申报人原则上只能申请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中心其他自设项目的申请,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各类项目相同或相近选题重复申报;
(四)课题研究中形成的所有成果归我校及实验室共有;
(五)不受理因学术不端、科研诚信不佳、重大失泄密等问题进入黑名单,尚未解禁的申报单位和申请人。
二、选题方向
为了进一步提升研究质量,本年度特设以下选题方向供申请人参考,申请人可围绕以下方向根据自身研究情况拟定具体课题名称:
1.多源财税大数据融合技术与治理应用研究
2.数字时代地方债风险传播与治理对策研究
3.基于大语言模型的财税政策智能解读与风险预判系统研究
4.区域财税风险传导机制与预警阈值动态建模
5.紧平衡约束下浙江省县(市)财政治理能力精准画像与差异化提升机制研究
6.财政空间的政策有效性影响与区域异质性研究
7.新发展格局下财政金融风险叠加传导机制及治理体系研究
8.财税治理能力与财税治理体系现代化相关研究
2025年度自设课题的研究期限为1年,课题完成时间为2026年6月。启动经费预算不超过4万元。
三、申报流程
(一)初步审查实验室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初审,以下情况视为初步审查不通过:
1.申报单位或申请人不符合规定条件;
2.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规范;
3.项目研究目标、技术指标、研究成果、研究周期等不符合要求,申报经费超过指南条目所列的经费限额;
4.其他不符合申报要求和材料格式要求的情况。
(二)正式评审通过初审后,实验室将组织评审专家对课题申请书进行立项评审。评审专家依据项目指南,对申请项目进行打分,并提出评审建议。
(三)结果通知实验室将于评审后及时确定立项课题,并进行公示。
(四)拟立项课题申请人应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完善,尽快报实验室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的项目,由实验室与课题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书面合同,修改完善后的申请书作为合同附件。
四、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2025年4月25日16 : 30,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
1.纸质版:《2025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自设课题申报书》(附件1)一式两份,《2025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自设课题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须严格按照模板提示填写。
2.电子版:以上两份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ftmw@zufe.edu.cn。邮件名称请按“2025年度地方财税治理能力动态监测与智能预警实验室自设课题申报+单位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格式。
(三)联系人:龚老师,13225081959。
(四)纸质材料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83号浙江财经大学文华校区学渊楼312B办公室。
五、结题要求
(一)课题成果的作者或第一作者为课题负责人。
(二)课题成果必须紧扣申报主题和研究范围。成果发表或出版时须标注“浙江财经大学地方财税治理能力动态监测与智能预警实验室科研项目”字样。未达到以上标注要求的,结题时不予认可。
(三)批准立项的实验室自设课题必须遵守浙江省社科联《课题管理办法》以及《地方财税治理能力动态监测与智能预警实验室自设课题管理办法》。实验室与立项课题负责人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明确有关要求。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将完整的结题材料(立项后另行通知)提交实验室。
附件:1.2025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自设课题申报书
2.2025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自设课题汇总表
3.地方财税治理能力动态监测与智能预警实验室自设课题管理办法
地方财税治理能力动态监测与智能预警实验室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