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集聚、培育我院科研创新能力,发挥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推动我院科研和学科的发展。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浙财大【2018】176号)以及我院情况,决定启动院级科研创新团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队数量
每年资助1个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和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够有力地推动学科建设,提升学院科研水平的创新团队。
二、选题方向
根据学院集中商议,选题范围限定在如下四个方向:(1)乡村振兴下的三农财政政策;(2)绩效管理;(3)地方政府收支管理与地方政府债务;(4)地方财政体制
二、基本条件
1.团队带头人。科研创新团队带头人应为我院一线教学科研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具备扎实的前沿理论功底,宽广的学术视野及跨学科研究经历和思路;科学研究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突出;研究方向和研究成果在学术界已有一定的知名度。
2.团队成员。科研创新团队成员一般不超过6人,院内教师原则上不低于1/2;与其他校级及以上创新团队成员重复比例不超过1/3,平均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运行基础。科研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合作研究的科研课题、合作撰写的高水平论文,以及良好的合作机制和氛围,体现出团队的协作和创新。
4.其他。已申报获批校级及以上创新团队的,不得再申报院级创新团队。
三、支持与管理
1.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期为三年(2019—2021年),学院每年支持5万元,资助期三年,其中每年第一年和第二年按资助额度的60%资助,考核期合格后结算剩余资金。
2.考核:团队建设期满,如果升入校级或以上科研创新团队,自动认定为考核合格(学院资助额度根据实际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年数进行结算)。如果不能升入校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团队,需要符合以下条件的一个:
(1)由团队成员合作完成(署名至少是两名团队成员),与团队研究方向一致,一级A(原刊)学术论文一篇或一级B学术论文三篇。
(2)团队成员获得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国家级课题一项。
(3)团队成员获得省部级领导在此研究方向上的批示或采纳。
(4)由团队成员合作完成的工作论文,经多数外审专家审核通过。
考核不能通过的团队,学院不再拨付剩余经费。
四、认定要求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团队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申请书》(附件1),申请书一式3份于2019年3月20日前送交科研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 lvtao123@zufe.edu.cn,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