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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1-2022年度浙江财经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工会工作优秀个人的通知

2022-09-07 15:03:43

各系、各办公室:

为进一步推动师德师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下简称“三育人”)工作实效,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同时,为推动和促进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学校决定评选表彰2021-2022年度工会工作优秀个人。根据学校相关通知精神,现将学院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奖项

各系(办公室)推荐名额

“三育人”先进个人

各系、各办公室各推荐2名(专任教师1名、行政人员1名)

“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

全校在职女教职工,各系、各办公室各推荐2名

(专任教师1名、行政人员1名)

工会工作优秀个人

各系、各办公室各推荐1名

二、推荐条件

    (一)“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在本校工作满5年。

    2.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本岗位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3.成绩突出。从事教学工作的理念先进、基本功扎实、教法得当;从事科研工作的创新能力强、成果丰厚、转化率高;从事管理工作的严谨规范、科学高效、作风正派;从事服务工作的爱校如家、热情周到、任劳任怨。

    (二)“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四有”好老师,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识风范上,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率先垂范。

    2.工作业绩突出。依法执教、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工作业绩突出、成绩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在教职工中公认度高。

    3.家庭文明和谐。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男女平等、科学教子,尊老爱幼、邻里和谐,崇尚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表率作用。

   (三)工会工作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热爱工会工作,积极参与并组织工会活动,富有开拓创新精神,认真完成工会工作任务。

    2. 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依法维权,积极反映教职工意见和建议。

    3. 廉洁自律,思想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办事公道,受到群众认可。

    4. 从事工会工作3年以上。

三、推荐程序

 1.采取教职工自行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形式,各系、办公室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向学院推荐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代表性的教职工。

 2.在个人自荐和各系、办公室推荐的基础上,由学院领导、工会主席、教职工代表组成评审小组,根据被推荐人的先进事迹,讨论确定最终推荐人选(“三育人”先进个人、“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工会工作优秀个人各1人)。

 3.经评审小组审核评定,评选结果在学院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党委审批,最后上报学校工会。

 4.请于9月8日16:00前上交推荐名单和材料至学院邮箱:czsw@zufe.edu.cn。联系人:王婉箫,电话:86735880。


财政税务学院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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