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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社会服务工作专员招聘公告

2024-05-30 13:28:31


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因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服务工作专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岗位名称:社会服务工作专员

2.岗位人数:全职1名

3.岗位性质:劳务派遣用工

二、岗位职责

1.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校企合作联盟、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的联系和沟通,掌握校企合作与社会服务政策,拓宽校企合作与社会服务渠道;

2.积极与企业联系,收集、整理校企合作与社会服务信息,开拓校企合作与社会服务资源,推进校企合作与社会服务各项具体工作;

3.积极参与校企合作项目洽谈,加强学院校企合作与社会服务工作;

4.组织开展非学历继续教育项目;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要求

1.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无犯罪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社会交际能力,较强团队合作精神,有带领团队开展项目经验者优先;

3.具备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相关经验,参与或组织开展过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等服务项目者优先;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

6.经济类专业优先考虑。

、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日—6月10日。

有意应聘者,可在报名时间范围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者须提交的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照片、学历、学习和工作经历、联系方式等)。

2.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办理毕业手续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3.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

4.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请提供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并在面试时提供原件核实。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wwx@zufe.edu.cn

联系电话:0571-86735880

联系人:王老师

六、其他事项

1.社会服务工作专员选聘遵循公开招聘、双向选择、平等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正式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合同进行管理。

2.薪酬与工作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按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有关费用由学校代扣代缴。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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