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公开
关于选聘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主任工作的通知

2015-03-23 13:17:33

 为了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选聘MPA中心主任1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中心主任选拔聘任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岗位职责选聘条件及要求

岗位名称

人数

职责

招聘条件

MPA

教育

中心

主任

1

1.制定本中心发展的长远规划和阶段性工作目标,报批后组织实施;

2.组织完成本中心学年度和学期MPA教学工作计划,抓好MPA师资培训工作;

3.统筹协调迎接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的各项工作;

4.负责制定相应招生计划、组织协调MPA招生工作,抓好全日制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5.负责组织各门课程的教学与改革,安排协调各个教学环节,全面负责本中心教学管理。检查督促教学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6.抓好本中心教材建设,协助做好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

7.负责制定本中心制度建设,定期组织本中心工作会议,研究中心内的重大问题,如发展规模、专业方向等,听取各方面意见,以保证决策的正确性;

8.负责本中心对上对外的联络、宣传工作与合作办学工作;

9.及时掌握国内外高校MPA发展动态,代表学院参加国内外MPA教育会议,促进国内外交流,努力提升办学质量;

10.负责本中心教室、物资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和使用教学和活动经费,提高办学效益。

11.如遇重大事项,中心主任有责任向院长或院领导机构汇报情况,并按有关决定处理。

12.其他应由中心主任负责的事项。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

2.了解且热爱MPA教育,勤勉敬业;

3.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表达能力;

4.具有较强的策划能力、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

5.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书面表达能力;

6.具有良好团队协作精神;

7.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岗位任期

任期为选聘上任后至本届岗位聘任结束。

四、聘任时间安排

1. 323下发通知。应聘的老师填写《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主任选聘自荐报名表》,324(周二)下午2:00之前上交纸质稿至学院415D办公室,同时需上交电子稿。

2.3月24下午16点在学院楼416B,学院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对所有参加竞聘者进行面试,听取竞聘者的工作思路和设想。应聘者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 。根据面试成绩、个人意愿等情况,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任前公示3天。

5326,公示期间无异议或不影响任职的,由学院发文任职,并同时上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备案,学院党总支进行MPA教育中心主任任职谈话。

本次聘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欢迎广大教师监督;若有异议,可以向学院党总支反映。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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