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选聘MPA中心主任1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中心主任选拔聘任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岗位职责、选聘条件及要求
岗位名称 |
人数 |
职责 |
招聘条件 |
MPA
教育
中心
主任 |
1 |
1.制定本中心发展的长远规划和阶段性工作目标,报批后组织实施;
2.组织完成本中心学年度和学期MPA教学工作计划,抓好MPA师资培训工作;
3.统筹协调迎接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的各项工作;
4.负责制定相应招生计划、组织协调MPA招生工作,抓好全日制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5.负责组织各门课程的教学与改革,安排协调各个教学环节,全面负责本中心教学管理。检查督促教学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6.抓好本中心教材建设,协助做好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
7.负责制定本中心制度建设,定期组织本中心工作会议,研究中心内的重大问题,如发展规模、专业方向等,听取各方面意见,以保证决策的正确性;
8.负责本中心对上对外的联络、宣传工作与合作办学工作;
9.及时掌握国内外高校MPA发展动态,代表学院参加国内外MPA教育会议,促进国内外交流,努力提升办学质量;
10.负责本中心教室、物资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和使用教学和活动经费,提高办学效益。
11.如遇重大事项,中心主任有责任向院长或院领导机构汇报情况,并按有关决定处理。
12.其他应由中心主任负责的事项。 |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
2.了解且热爱MPA教育,勤勉敬业;
3.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表达能力;
4.具有较强的策划能力、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
5.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书面表达能力;
6.具有良好团队协作精神;
7.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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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岗位任期
任期为选聘上任后至本届岗位聘任结束。
四、聘任时间安排
1. 3月23日下发通知。应聘的老师填写《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主任选聘自荐报名表》,于3月24日(周二)下午2:00之前上交纸质稿至学院415D办公室,同时需上交电子稿。
2.3月24日下午16点在学院楼416B,学院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对所有参加竞聘者进行面试,听取竞聘者的工作思路和设想。应聘者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 。根据面试成绩、个人意愿等情况,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任前公示3天。
5.3月26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不影响任职的,由学院发文任职,并同时上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备案,学院党总支进行MPA教育中心主任任职谈话。
本次聘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欢迎广大教师监督;若有异议,可以向学院党总支反映。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