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财政税务学院“拔尖研究生培养计划”的通知

2025-03-07 15:54:47

为进一步培育学院科研创新能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实施“拔尖研究生培养计划”(以下简称“拔尖计划”),从全院范围遴选一批具有学术潜质的硕士研究生按学术发展路径培养,并积极参与学院学科团队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1.2024级硕士研究生,包括财政学硕和税务专硕。

2.经济学或财务管理基础较好,具有较强烈的学术兴趣。

3.在主流学术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的可优先考虑。

二、遴选方式

1.意向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表。

2.学院审核申请表并确定人选。

3.学院公告入选“拔尖计划”学生名单。

4.本年度遴选人数不超过8人。

三、支持与管理

1.学院对入选“拔尖计划”的学生给予每生每月1000元的专项经费资助,资助20个月,从学院公告入选名单的次月开始拨付,资助学生潜心从事学术探索。

2.入选“拔尖计划”的学生,可由其导师或学院委托其他导师按学术发展路径培养,建立“一对一”培养机制。

3.培养导师应切实履行学生培养责任,指导学生参与科学研究项目,合作撰写学术论文或指导参加教育部认定的学科竞赛项目。

4.若导师指导入选学生在一级B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二级A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指导学生成功申请本校硕博连读或考入国内外名校博士研究生的,学院后续在优质研究生源分配上加大倾斜力度。

四、申请时间

请有意向的学生,在与本人导师认真商量后,填写《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拔尖研究生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1),纸质申请书一式一份签名后交至425办公室研究生秘书方梦澜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angmenglan@zufe.edu.cn,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财政税务学院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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