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七批实验、实训课程建设立项申报的通知

2010-11-30 20:05:53

各二级学院(部):

为了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实验、实训课程的建设,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优化课程实践教学内容,健全实践教学资料,进一步促进我校实践教学的发展,根据本学期教务处教学工作安排,进行第七批实验、实训课程立项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条件

1、尚未立项建设的实验实训课程。

2、前六批已立项的实验、实训课程不得申报。

3、已列入学校以上(含校级)建设过的一类课程、精品课程,不得申报立项。

4、已有实验、实训教学课程立项课题尚未结题的负责人,本次不得申报。

5、本次立项建设优先考虑近年来新专业的实验、实训课程立项建设工作。

二、立项要求

立项建设的实验、实训课程需填写《浙江财经学院实验(实训)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申报表中应对课程实质性的建设内容、建设的工作量及建设成果的形式具体加以说明。

三、建设经费

1、立项建设的实验、实训课程建设经费支持为3000-5000元。

2、为强化建设质量,所有立项实验、实训建设经费按结题时的质量等级确定。

四、其它

1、实验、实训课程立项建设的具体要求参见《浙江财经学院实验课程立项建设质量标准试行办法》(浙财院〔2006〕230号)文件。详见校园网“教务处→实践教学→实验教学”。

2、申报表可从校园网“教务处→实践教学→实验教学→工作安排”下载。

3、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

4、申报表书面一式二份,于12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教务处129办公室,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到xm@zufe.edu.cn,联系人:朱旭明,联系电话:87557066。

附:.浙江财经学院实验(实训)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

 

 

                二○一○月十一月二十五日

                                                                                                     教学办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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