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
2020年财政税务学院拟录取研究生后续事项通知

2020-05-25 15:50:07

1.体检

(1)对于医院的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2)对于体检项目的要求

体检必须包含项目:血常规;肝功能;胸透拍片。其余为常规体检。

(3)体检单邮寄地址(建议使用顺丰快递)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下沙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1号楼425办公室0571-86735753 曹老师(收)

(4)截止时间:2020年6月15日前寄出。

2.党组织关系转接

财政学专业学生请转接至:中共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委员会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税务专业学生请转接至:中共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委员会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3.其他事项

请各位学生在体检的快递中另附一张纸,打印好自己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以便学院邮寄调档函。

4.请考生加入“2020级硕士研究生新生群”,QQ群号:948143801。

财政税务学院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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