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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22-05-19 13:23:31

为做好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严格考试组织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二、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统筹管理。学院党委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全面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学院招生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或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另设秘书1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考生招生录取的具体程序、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在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上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工作职责

学院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复试工作,确保录取工作质量。主要职责如下:

1.复试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2.组织网络远程复试工作。

3.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

4.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四、复试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含单科和总成绩)。复试名单统一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上。

2.学校采用远程网络复试形式,复试采用的平台、平台使用办法、和有关要求参照《浙江财经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核考生须知》。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5。

4.严格考生资格审查。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审查期间,培养单位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者未完成认证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5.复试开始时须对考生进行人脸识别等实人认证操作,认证通过后才能开始复试。

6.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二)复试日程安排

2022年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时间为524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表》。

(三)复试要求

1.复试平台。我校网络远程复试主要采用钉钉平台,考生应提前下载注册钉钉和腾讯会议软件,并熟练操作。考生须用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进行实名认证,若原报考手机号已不能使用,需向学院申请更换手机号。考生收到钉钉邀请信息,及时确认,进入后将群内昵称改为“姓名+考生编号”,并保持报名手机号畅通,有问题将通过电话联系。

2.硬件设备。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双机位。一是主机位(钉钉),需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音箱。二是辅机位(腾讯会议),需使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或pad等平板设备(带有摄像头),放于考生侧后方45度,用于在复试过程中观测考生的后方及周边环境情况。应确保网络信号良好且能满足复试要求,应具有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网络条件。

3.环境要求。要求相对安静、独立,光线明亮;考生周围不能有任何与复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在场。复试前需向考官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复试。提前熟悉复试流程和软件操作,确保复试全程网络稳定、畅通,视频画面清晰,音频传输流畅。关闭移动设置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复试的应用程序。

4.网络测试。学院将根据复试的具体时间提前开展网络测试,请考生关注学院的有关通知。

5.资格审查。学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需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清单: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准考证

(3)学历学位材料:

①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后学历学位在境外获得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②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③ 报考学科领域内2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社会考生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加盖印章,应届硕士研究生的政审表由就读院系加盖印章。

(5)体格检查表(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三个月以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6)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等补充材料。

以上材料须合成为一个PDF文件,以“准考证号+姓名+手机号(钉钉实名认证的号码)+材料提交”命名,文件大小为10M以内,登录钉钉平台,按照学院在钉钉平台上发给考生的提交通知,压缩为zip格式进行钉钉线上提交。复试前,请登陆复试钉钉平台,按要求签订《浙江财经大学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6.考生准备。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

7.复试纪律。

(1)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

(2)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注意仪容仪表,保持干净整洁、言语礼貌等,不得随意切换视频连接界面。

(3)考生复试时不得中途离开座位,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违纪。

(4)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他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复试期间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6)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及时与学院进行联系,工作人员将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安排。

(四)复试内容

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和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给出面试成绩。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回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每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5分钟(英语听说测试原则上不少于5分钟)。

(五)复试程序

网络远程复试的基本程序如下:

1.身份验证。复试记录员(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确认考生单独在场情况,并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且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核实考生身份。

2.英语听说测试。考生用英语做自我介绍,复试小组老师根据考生自我介绍提问,考生作答。

3.考生介绍学习工作、学术经历和学术背景情况。

4.随机选题并作答。每个专业准备试题库按编码排列供考生选取,考生通过随机选题确定题号,考生回答。

5.复试小组提问。

前一名考生开始复试时,由复试记录员(秘书)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准备,复试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确保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开启,参加复试考官现场独立评分。

(六)成绩计算及使用

1.复试由英语听说测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组成。在复试总成绩中,专业面试成绩占90%,英语听说测试成绩占10%。

2.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3×初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

、录取工作

1.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

、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的复试和拟录取结果负责。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并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我院申诉渠道为:

电子邮箱:czsw@zufe.edu.cn

电话:0571-86735233

、附则

本办法由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2022月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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