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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财税鸣笛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05-08 13:16:23

学院各班:

为充分发挥学生群体的青年榜样力量,进一步提升学院的良好学风,我院决定开展“财税鸣笛人”评选活动,进一步激励财税学子求真向学的品格,根据《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财税鸣笛人”评选标准细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全体学生

二、报名方式:

申报者请于2018年5月15日下午3点前将填写好的申请表(附录可下载)电子稿发送至czxybgs2011@163.com,纸质稿一式三份,交至1号学院楼429教室。

注:本次活动以个人或集体(寝室或班级)为单位进行报名,两者可同时申报。

三、评选办法:

(一) 评审团组成

1.财政税务学院、系领导

2.财政税务学院辅导员老师

3.学生评审员(自荐产生)

(二)评选过程

1. 初选:整合上交的申请表,按奖项分类。评审团将秉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筛选符合《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财税鸣笛人”评选细则》的选手。入围初选的学生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

2.复选:按照百分制评选“财税鸣笛人”各分设奖项。具体评选细则如下:

(1)评审团打分(占总比60%)

评审团各组按百分制对各位学生打分,各组评审团打分成绩按50%、30%、20 %的占比计算该位同学的评审团打分成绩,评审团打分成绩乘以60%计入总成绩。

(2)线上投票(占总比20%)

由学院微信公众号发起微信推送投票,按奖项类别分设投票组,微信投票成绩乘以20%计入总成绩。

(3)线下投票(占总比20%)

学院组织进行现场投票,全校学生均可投票,线下投票成绩乘以20%计入总成绩。

3.终选:总成绩出分后,在复选中获得“财税鸣笛人”候选资格的学生名单将在学院微信公众号“浙财财税鸣笛人”上公示。

四、活动加分细则:

“财税鸣笛人”活动德育分加分细则

类别

加分分值

获得“财税鸣笛人”称号

3

参与活动并获得初审资格

1

观看“财税鸣笛人”颁奖仪式

0.5

五、咨询办法:

任何疑义可发送邮件或致电进行咨询:

1.财政税务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公邮:czxybgs2011@163.com

2.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

毕老师:0571-86754690

杨同学:18758882884/662884

徐同学:18758265196/675196

王同学:18357279935

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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