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
为充分发挥学生群体的青年榜样力量,进一步提升学院的良好学风,我院决定开展“财税鸣笛人”评选活动,进一步激励财税学子求真向学的品格,根据《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财税鸣笛人”评选标准细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全体学生
二、报名方式:
申报者请于2018年5月15日下午3点前将填写好的申请表(附录可下载)电子稿发送至czxybgs2011@163.com,纸质稿一式三份,交至1号学院楼429教室。
注:本次活动以个人或集体(寝室或班级)为单位进行报名,两者可同时申报。
三、评选办法:
(一) 评审团组成
1.财政税务学院、系领导
2.财政税务学院辅导员老师
3.学生评审员(自荐产生)
(二)评选过程
1. 初选:整合上交的申请表,按奖项分类。评审团将秉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筛选符合《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财税鸣笛人”评选细则》的选手。入围初选的学生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
2.复选:按照百分制评选“财税鸣笛人”各分设奖项。具体评选细则如下:
(1)评审团打分(占总比60%)
评审团各组按百分制对各位学生打分,各组评审团打分成绩按50%、30%、20 %的占比计算该位同学的评审团打分成绩,评审团打分成绩乘以60%计入总成绩。
(2)线上投票(占总比20%)
由学院微信公众号发起微信推送投票,按奖项类别分设投票组,微信投票成绩乘以20%计入总成绩。
(3)线下投票(占总比20%)
学院组织进行现场投票,全校学生均可投票,线下投票成绩乘以20%计入总成绩。
3.终选:总成绩出分后,在复选中获得“财税鸣笛人”候选资格的学生名单将在学院微信公众号“浙财财税鸣笛人”上公示。
四、活动加分细则:
“财税鸣笛人”活动德育分加分细则 |
类别 |
加分分值 |
获得“财税鸣笛人”称号 |
3 |
参与活动并获得初审资格 |
1 |
观看“财税鸣笛人”颁奖仪式 |
0.5 |
五、咨询办法:
任何疑义可发送邮件或致电进行咨询:
1.财政税务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公邮:czxybgs2011@163.com
2.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
毕老师:0571-86754690
杨同学:18758882884/662884
徐同学:18758265196/675196
王同学:18357279935
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