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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政税务学院 “税务英才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2019-04-12 18:47:38

学生各班:

为了充分发挥广大校友支持母校建设发展,培养优质人才的积极性,科学、有效使用校友捐赠资源,学院建立财政税务学院“税务英才奖学金”,对学院在学业成就、科研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进行表彰,各类奖励基金的申请、评选详见“财政税务学院税务英才奖学金”奖励实施办法(附件1)。

一、奖励对象

     财政税务学院注册在籍全日制税务专业本科生与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种类

学业成就奖、科研研究奖、学科竞赛奖、创新创业奖

三、奖励标准

1、学业成就奖

为激励继续升造的学生,特设立学业成就奖,主要用于奖励考取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和出国深造的学生。学业成就奖每年评选一次,每生奖励1000元。

2、科研研究奖

主要用于在发表论文、课题研究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

1)学术论文:本院学生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二级B(期刊认定参见当年浙江财经大学期刊标准)以上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国家一级A论文奖励5000元、国家一级B论文奖励2000元,国家二级A论文奖励1000元,国家二级B论文奖励500元,与第二作者或指导教师的分配数额参见学校科研和创作工作量计算办法。(本科生用于抵免学分的论文除外)。

3)课题研究:学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结项时奖励1500元,国家级(教育部)项目,结项时奖励3000元。对于国创项目,结项时奖励2000元。

3、学科竞赛奖

学生获得省部级有奖励等级的,一等奖奖励1500元,二等奖奖励1000元,三等奖奖励500元;如果国家级有奖励等级的,一等奖奖励5000元,二等奖奖励3000元,三等奖奖励1500元。没有奖励等级的按对应级别二等奖奖励。

4、创新创业奖

主要用于奖励在校投入创新创业并有注册公司或有专利发明的学生个人或团体,每个注册公司、每个专利发明奖励1000元。

注:

1)学业成就奖以2019奖励考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出国深造的学生。

(2)学科竞赛奖、创新创业奖、公益服务奖针对201811日至20181231日期间。

(3)本办法奖励的学生及事项,与财通“助学促教基金”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有重复之处,就高奖励。

四、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19426日下午4点前填写《“助学促教基金”奖励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2)并注明申请类型,上交佐证材料至学生会办公室(学院楼429),电子稿以班级+姓名命名发送至czxybgs2011@163.com。初审后报学院,经学院助学促教基金评定工作小组评定、审核并进行公示后,报学校备案。

                                                   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201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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