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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财政税务学院第二届“财税鸣笛人” 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9-04-17 21:22:40

学院各班:

为展现学院优秀学生的风采,树立青年学生榜样,激励学生奋进向上的品格,弘扬学院的良好风貌,我院决定开展第二届“财税鸣笛人”评选活动,进一步推进学院学风建设。根据《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财税鸣笛人”评选标准细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全体研究生、本科生。

二、 评选内容

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党和国家的政策有正确的认识并在行动中积极拥护,能在学习和工作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项活动,取得较大的成绩,并在学习、文体、创业、学生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参评学生需具有良好的学习态度,刻苦钻研,成绩优良,至少曾获校优秀学生三等(含)以上奖学金;

4.参评学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本学年所在寝室为B级及以上寝室。

三、 评选程序:

(一) 评审团组成

1.捐赠校友代表;

2.财政税务学院领导代表;

3. 财政税务学院专业老师代表

4.财政税务学院辅导员老师代表;

5.学生评审员(自荐产生)。

(二)评选过程

1.初选:根据上交的申请表,按奖项分类。评审团将秉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筛选符合《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财税鸣笛人”评选细则》的选手。入围初选的学生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

2.复选:进行线上投票和现场答辩,其中,现场答辩由评委进行打分,按照百分制评选“财税鸣笛人”各分设奖项。

3.终选:总成绩出分后,在复选中获得“财税鸣笛人”候选资格的学生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浙财财税鸣笛人”上公示。

四、 评选规则

本次复选评比采用百分制

1.线上投票(占总比30%)

由学院微信公众号发起微信推送投票,按奖项类别分设投票组,微信投票成绩乘以30%计入总成绩。

2.现场展示(占总比70%)

学院组织进行现场答辩,根据学生现场表现进行打分,其中专家评委打分占70%,学生评审员占30%,现场答辩成绩乘以70%计入总成绩。

五、 组织实施:

1. 自接到通知后,各班应动员学生积极参加评选活动。

2.申报者请于2019430日下午2点前将填写好的申请表(附录可下载)电子稿发送至czxybgs2011@163.com,纸质稿一式三份,交至1号学院楼429办公室。

注:本次活动以个人或集体(寝室或班级)为单位进行报名,两者可同时申报。

六、 活动加分细则:

“财税鸣笛人”活动德育分加分细则

类别

加分分值

获得“财税鸣笛人”称号

3

参与活动并获得初审资格

1


七 、咨询办法:

任何疑义可发送邮件或致电进行咨询:

1.财政税务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公邮:czxybgs2011@163.com

2.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

毕老师:0571-86754690

吴同学:18758211373/641373

徐同学:15957883622

梅同学:19941300581


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2019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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