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学校“新财经”战略,有效推进学院专业建设和教学管理工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启动学院新一轮系主任选聘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岗位设置
根据学院目前专业设置情况,本次选聘财政系、税务系两个系主任岗位;系副主任岗位设置和人选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不纳入本次公开选聘范围。
三、岗位职责
系主任主要承担相关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和日常教学管理职责,并同时拥有履行正常岗位职责的相应权力,学院为系主任工作提供必要的人、财、物力保障。
1.组织专业教师学习国家的教育法规、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和学院有关规定,抓好专业教师师德教育和教风建设。
2.协同专业负责人做好相应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3.组织专业系内部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4.协助学科负责人、学位点负责人做好相关工作。
5.按学校、学院有关规定,加强对专业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完成本专业教师的年度考核与评优评先推荐等工作。
6.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任职条件
1.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有全局观念,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以身作则,乐于奉献。
2.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能认真履行系主任的岗位职责,努力工作,开拓创新。
3.具备领导本专业建设所应有的学术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一般要求有三年以上高校教师工作经历且在本学院工作满一年以上。
5.身体健康,在职在岗工作年限可满一个聘期。
五、选聘程序
1.4月18日—4月22日,个人自荐。个人自荐的老师填写《财政税务学院系主任选聘自荐表》(附件1),并于4月22日(周一)下午2:00之前上交纸质稿至学院423办公室,同时需上交电子稿。
2.4月23日—4月25日,谈话推荐。学院党委组织考察组,开展谈话推荐。学院党委结合推荐和日常表现情况,研究确定建议人选。
3.报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4.任前公示。
本次聘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欢迎广大教师监督;若有异议,可以向学院纪委反映。举报信箱czswjw@zufe.edu.cn
财政税务学院
2024年4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