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地推进学院的两级管理,贯彻实施学院发展战略,更好地开展学院专业建设和各项教学管理工作,根据《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系主任选聘任用管理条例(试行)》,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进行学院新一轮系主任选聘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岗位设置
根据学院目前专业设置情况,本次共设财政系、税务系两个主任岗位、两个副主任岗位。
三、岗位职权、聘任条件及选聘程序
系主任岗位职权、选聘条件及选聘程序等详见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系主任选聘任用管理条例(试行)》(浙财大财[2020]11号,附件1)有关规定。
四、聘任时间安排
1.5月12日下发通知。个人自荐的老师填写《财政税务学院系主任选聘自荐报名表》(附件2),群众推荐的老师填写《财政税务学院系主任应聘表》,并于5月15日(周五)下午4:00之前上交纸质稿至学院423办公室,同时需上交电子稿。
2.5月18日上午,学院岗位聘任工作小组组织审核应聘人员任职条件,确定无误后,公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应聘人员名单。
3. 5月19日下午,学院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对所有参加竞聘者进行面试,听取竞聘者的工作思路和设想,地点另行通知。
4.5月20日16:00前,根据应聘者的面试情况、个人意愿、群众推荐等情况,结合应聘人员平时的工作表现,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任前公示3天。
5.5月24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不影响任职的,由学院发文任职,并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备案,学院党委进行系主任任职谈话。
本次聘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欢迎广大教师监督;若有异议,可以向学院党委反映。
财政税务学院
2020年5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