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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财政税务学院第七届“财税鸣笛人”评选的通知

2024-04-02 16:39:30

学院各班:

为宣扬优秀学子的风貌,树立学生的学习榜样表彰学生积极进取的精神品格,弘扬学院的良好风貌我院决定开展第“财税鸣笛人”评选活动进一步推进学院学风建设。根据《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财税鸣笛人”评选标准细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全体学生

二、报名方式

申报人请于20244723:00前将填写好的申请表(下载附件获得)和证明材料电子稿发送至czxybgs2011@163.com,无需提交纸质稿。

注:提交的纸质稿应包括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本次活动以个人或集体(寝室或班级)为单位进行报名,两者可同时申报。

三、评选办法

(一)评审团组成

1.财政税务学院领导

2.财政税务学院辅导员

3.学生评审员

(二)评选过程

1.初选:整合上交的申请表,按奖项分类。评审团将秉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筛选符合《财政税务学院第“财税鸣笛人”评选》的候选人。入围初选的学生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和财税鸣笛人微信公众号公示。如果上交材料缺乏佐证或不符合要求,将直接取消评审资格。

2.复选:按照百分制评选“财税鸣笛人”各分设奖项。具体评选细则如下:

1)材料打分(占总比50%)

评审团各组依据候选人上交材料按百分制对各位学生打分,评审团打分成绩乘以50%计入总成绩。

2)答辩打分(占总比50%)

学院组织进行线下答辩,根据学生现场表现(包括思想、内容、语言、仪表四个方面)进行打分,线下答辩成绩乘以50%计入总成绩。

3)各评审小组占比

财政税务学院领导、财政税务学院辅导员老师、学生评审员打分成绩分别按50%、30%、20%的占比来计算该位同学的总成绩。

3.终选:总成绩出分后,最终获得“财税鸣笛人”荣誉称号的学生名单将在学院微信公众号“浙财财税鸣笛人”上公示。

四、活动加分细则

财税鸣笛人活动德育分加分细则

类别

加分分值

获得“财税鸣笛人”称号

2

参与活动并入围复选答辩

1


五、咨询办法

任何疑义可发送邮件或致电咨询:

1.财政税务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公邮:czxybgs2011@163.com

2.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

老师:0571-86731179

同学:15267793239

储同学:13505735403

同学:19357391930

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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