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我校教师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2014-03-05 15:29:50

各位老师:
一、关于选派项目的类型、研修期限、研修费用等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
二、学校负责推荐,教师一旦入选相关研修计划,须严格按研修计划派出,不得改派和延期;
三、入选教师的研修费用须由本人承担;已入选学校“国际化人才队伍培养计划”教师,学校按规定报销相关费用,超额部分由教师本人承担。
四、人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一年以上与研修项目相关工作经验;英语水平原则上需达到雅思6.0分或托福70分;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
4.符合学校脱产进修条件,研修方向与所在单位学科、专业建设方向一致。
五、申报程序
有意向的教师请填写《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报名表》(附件2)和《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非学历(学位)进修培训申请审批表》(校人事处网站下载),经所在部门审批同意后在3月30日前报人事处。
各部门可结合本部门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需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个研修方向原则上不超过3人。
六、其他
对项目有何疑问,可与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张光先 电话:87557316
也可咨询国家留学基金委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联系人、电话: 刘风强,010-66417335;舒密,010-66411821转635。
电子邮箱:mice@cscdf.org。    传真:010-66419152。
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29号金隅大厦 801室 ,邮编:100031。
 
附件1: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一览表及相关说明
附件2: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报名表
 
人事处
2014年3月5日


2003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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