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财政税务学院2023年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2023-09-28 16:09:25

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推动学院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提升广大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经学院研究决定于2023年10月26日举办财政税务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职青年教师。进校满2年(2021年8月31日前进校)且1985年1月1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要求参赛(名单见附件1)。其余自愿参赛的青年教师请于2023年10月10日16:30前向学院教学办报名。

二、竞赛内容、竞赛形式及评分标准

竞赛内容:由任课老师选择课堂教学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教学演示,采用说课的方式,由教师口头表述具体的教学设想及其依据,也就是授课教师在备课的基础上,面对同行人员,讲述自己的教学设计,然后由评委评说,达到互相交流,共同提高的目的。

竞赛形式:每个参赛老师个人演示时间为20分钟。竞赛不安排学生听课,由学院组织专业评审观摩打分。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语言与教态、教学特色四个方面进行考评。根据各自参赛课程需要,选手需携带PPT,也可携带教学模型、挂图、激光笔等。

评分标准:财政税务学院2023年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三、评审与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设两个小组,每个小组各设院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其余为三等奖。参赛教师现场抽签决定参赛小组。

附件:1、财政税务学院2023年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要求参赛名单2、财政税务学院2023年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评分标准

财政税务学院教学办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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