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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通 “助学促教基金”奖励的通知

2018-05-03 16:36:36

学生各班:

为了充分发挥广大校友支持母校建设发展,培养优质人才的积极性,科学、有效使用校友捐赠资源,学院建立财政税务学院“助学促教基金”,对学院在学业成就、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进行表彰,各类奖励基金的申请、评选详见财通 “助学促教基金”奖励实施办法(附件一)。

一、奖励对象

财政税务学院注册在籍全日制本科生与研究生

二、奖励种类

学业成就奖、学科竞赛奖、创新创业奖、公益服务奖

三、奖励标准

1、学业成就奖

为激励继续升造的学生,特设立学业成就奖,主要用于奖励考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出国深造的学生。学业成就奖每年评选一次,每生奖励1000元。

2、科研竞赛奖

主要用于在学科竞赛、发表论文、社会调查、课题研究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

(1)学科竞赛:学生获得省部级有奖励等级的,一等奖奖励1500元,二等奖奖励1000元,三等奖奖励500元;如果国家级有奖励等级的,一等奖奖励5000元,二等奖奖励3000元,三等奖奖励1500元。没有奖励等级的按对应级别二等奖奖励。

(2)学术论文:本院学生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二级B(期刊认定参见当年浙江财经大学期刊标准)以上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一级A奖励5000元、一级B奖励2000元,二级A奖励1000元,二级B奖励500元,与第二作者或指导教师的分配数额参见学校科研和创作工作量计算办法。(本科生用于抵免学分的论文除外)。

(3)课题研究:学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结项时奖励1500元,国家级(教育部)项目,结项时奖励3000元。对于国创项目,结项时奖励2000元。

3、创新创业奖

主要用于奖励在2016年创新创业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

(1)注册公司:在校投入创新创业并注册公司成为法人的学生个人或团体,以公司为单位,奖励1000元。

(2)创业竞赛:市厅级有奖励等级的,一等奖奖励500元,二等奖奖励400元,三等奖奖励300元;省部级有奖励等级的,一等奖奖励1500元,二等奖奖励1000元,三等奖奖励500元;国家级有奖励等级的,一等奖奖励5000元,二等奖奖励3000元,三等奖奖励1500元。没有奖励等级的按对应级别二等奖奖励。

4、公益服务奖学金

主要用于在学生工作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5人,每人奖励500元。

注:(1)学业成就奖以2018届奖励考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出国深造的学生。

(2)学科竞赛奖、创新创业奖、公益服务奖针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

四、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18年5月15日下午3点前填写《“助学促教基金”奖励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二)并注明申请类型,上交佐证材料至学生会办公室(学院楼429),电子稿以班级+姓名命名发送至czxybgs2011@163.com。初审后报学院,经学院助学促教基金评定工作小组评定、审核并进行公示后,报学校备案。

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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