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奖学金协议书的要求,现将2026年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及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浙江财经大学热心公益、品学兼优的在校全日制大学生(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研究生)。在校期间参与过“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或获评过“泰隆之星”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二、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泰隆之星”奖学金名额20人,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爱国和爱社会主义相统一;
2.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积极向上,乐于助人;
3.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4.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5.热心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6.同等情况下,经学校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优先;
7.学习优良、刻苦努力,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居班级(或同专业年级)前30%。
四、评选步骤
根据评选工作要求,各学院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及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推荐人选、上报材料,同时保障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一)申请及初审
请申请人在11月10日前上报初评材料并填写好2026泰隆奖学金评审汇总表共享表格。
电子版:“泰隆之星”奖学金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1)和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纸质版: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和获奖佐证材料
纸质版统一报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楼422),研究生交至李永涛老师处,本科生交至王泽昌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zswpjpy@163.com,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选择参加“泰隆之星”奖学金评选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获得“浙农-阳光”奖学金的资格。
五、名额分配
财税学院本科生共计2名推荐名额,研究生推荐名额不限
六、专属福利
1.“泰隆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可选择获得由泰隆银行专属定制的纪念卡片——“泰隆之星”借记卡,享受积分、卡券等权益(具体权益以泰隆银行解释为准);
2.“泰隆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可优先获得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实习机会,公益项目参与等。
七、其他
对已获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学校将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已发奖金和荣誉证书,并予以相应纪律处分。
财政税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1月6日